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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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格执行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

信息来源:网络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:2024-11-08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规范校园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、使用和管理,维护校园安全,保障师生权益,学校颁布了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》(辽石化大委发〔2023〕54号),现就落实管理办法通知如下。

一、视频监控设备安装

1.各部门安装视频监控,需按照视频监控及建设备案审批流程进行报备和审批,审批通过后,由网络信息中心按照学校视频监控系统整体建设规划进行安装。

2.任何单位和个人,未经审批不得私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。

二、视频监控查阅

1.单位和个人,如需查阅视频监控,需严格按照查阅监控视频申请流程,审批通过后,方可到保卫处视频监控中心进行查阅。

2.任何单位和个人,不得违反视频监控查阅有关的管理规定。

让我们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环境,保护师生个人信息安全,建设平安校园。


附件: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

附件1:视频监控及建设备案审批表

附件2:查阅监控视频申请单


党委宣传部、保卫处、网络信息中心

2024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