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规范校园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、使用和管理,维护校园安全,保障师生权益,学校颁布了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》(辽石化大委发〔2023〕54号),现就落实管理办法通知如下。
一、视频监控设备安装
1.各部门安装视频监控,需按照视频监控及建设备案审批流程进行报备和审批,审批通过后,由网络信息中心按照学校视频监控系统整体建设规划进行安装。
2.任何单位和个人,未经审批不得私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。
二、视频监控查阅
1.单位和个人,如需查阅视频监控,需严格按照查阅监控视频申请流程,审批通过后,方可到保卫处视频监控中心进行查阅。
2.任何单位和个人,不得违反视频监控查阅有关的管理规定。
让我们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环境,保护师生个人信息安全,建设平安校园。
附件: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
附件1:视频监控及建设备案审批表
附件2:查阅监控视频申请单
党委宣传部、保卫处、网络信息中心
2024年11月7日